江蘇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熱、礦泉水礦山儲量動態監管工作的通知
來源:www.jfbio.net 時間:2016/2/24 10:17:29 訪問量:
各市國土資源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國土資源局:
自省國土資源廳下發《關于全面開展地熱、飲用天然礦泉水儲量動態監督管理的通知》(蘇國土資發2007338號)以來,地熱、礦泉水儲量動態監督管理工作總體情況良好,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部分礦山對儲量動態監測工作不重視,礦山儲量臺賬不規范,礦產資源儲量登記不及時;二是礦山儲量年報審查驗收還不規范,礦山儲量年報應有作用沒有得到體現。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地熱、礦泉水礦山儲量動態監管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所有地熱、礦泉水礦山都要按照《關于全面開展地熱、飲用天然礦泉水儲量動態監督管理的通知》(蘇國土資發2007338號)規定開展礦山儲量動態監測,編制礦山儲量年報。
2.礦山要重視儲量動態監管的基礎工作,每口井要配備精確的儀器和設備,定時記錄水量、水位、水溫情況,定期進行水質監測,保證儲量動態監測數據的準確。地熱、礦泉水儲量凡經過評審備案的,應及時辦理儲量登記手續。礦山要建立礦山檔案,注重礦山生產臺賬、礦產資源儲量登記書等基礎資料的保管。
3.根據國家簡政放權的改革精神,省廳明確設區的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地熱、礦泉水礦山儲量年報的審查驗收工作,下達驗收意見。礦山所在地的市國土資源局應及時將審查驗收后的礦山儲量年報電子版上傳至省礦產資源儲量動態監督管理系統,并將審查驗收意見報送省廳礦產資源儲量處。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
2016年3月3日
抄送:相關地熱、礦泉水礦山企業。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 2016年3月4日印發(來源:江蘇省國土資源廳)
- 上一篇:荊州首用地熱供暖制冷
- 下一篇:談治理霧霾 三全正開發地熱能源